(2026年1月22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边民互市贸易服务与保障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条例草案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符合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金平县加强边民互市贸易服务与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对营造良好的边民互市贸易环境,优化政务服务,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决定通过这个条例草案,并呈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