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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巡回审判入村寨,普法强基不停步

来源:金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22 浏览次数:
  近日,金平县人民法院从县城出发驱车四个多小时将庭审现场搬到了金平县老集寨乡团结村委会,依法审理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当地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
  陆某某及刀某某系结婚多年的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长女已经成年,长子及次女均未成年。原告陆某某诉称被告刀某某不思进取,终日吃喝,两人贷款欲发展生产却被被告刀某某全部花光,原告陆某某心灰意冷外出务工,两人感情已经彻底破裂。2023年初,双方经亲戚调解达成协议后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但是冷静期满后被告刀某某以种种理由拒不离婚。原告陆某某遂将被告刀某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刀某某没有联系电话,通过原告陆某某取得被告刀某某胞弟的联系方式,联系后才得知被告刀某某由于长期不交话费电话已停机,且拒绝出庭,拒绝发表意见。为案结事了,便利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对本案进行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当天,被告刀某某主动来到村委会出庭与原告陆某某见面。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疏导,跟双方谈心、聊家常,双方才逐渐袒露心声,打开心结,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经在场的亲戚朋友一同劝解,双方同意次女由原告陆某某抚养,长子由被告刀某某抚养,双方所欠贷款一人负责偿还一半,共同财产房屋由被告刀某某管理使用。

  同时承办法官针对长子即将达到接受义务教育年龄的问题,对原告、被告及旁听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知识讲解教育,讲明接受教育的好处,并告知不依法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督促原、被告要按时将长子送到学校入学,接受教育,原、被告表示一定让长子按时就读一年级,旁听群众也表示会按照义务教育法让适龄儿童、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避免发生辍学。

  金平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用好巡回审判这一有效普法手段,多措并举,用更多真实深动案例为群众讲好“法治课”,进一步为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平、法治金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