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以及县城投公司,开展对涉及“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长期拖欠金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承租户,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承租户”进行强制清退专项行动。
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强制清退县城区范围内涉及的公共租赁住房21户。全过程严格按照“先司法公正见证,再开锁进门登记物件清单,最后搬运物件”的流程进行,有效地震慑无视公共租赁管理办法、合同及心存侥幸的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对排查中发现长期恶意“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长期拖欠金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承租户;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户,坚决做到“发现一户,查处一户,清退一户”,并列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内的“黑名单”;涉嫌从事违法活动的承租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