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履行妇联职责,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金平县妇联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
近日,县妇联接到来自阿得博乡高兴寨村王恩寨村民小组曹某及其女儿李某来访,称曹某与村民李某于2007年以结婚名义同居,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婚前曹某育有一子,李某领养有一女,双方未育有子女,养女李某、继子李某与其共同生活。2022年5月双方因感情破裂已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同居关系,提出帮助解决李某和曹某因感情破裂解除同居关系后的土地财产分割的诉求。县妇联接访后,详细了解双方矛盾产生的前因后果,意识到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将会产生严重后果。本着为民办事,将矛盾化解在萌发状态的原则,立即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帮助解决问题。
一是认真做好“课前”准备。针对当事人双方矛盾特殊性,及时成立由县妇联、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阿得博乡司法所、阿得博乡妇联、高兴寨村民委员会、高兴寨村监督委员会、高兴寨村妇联、王恩寨村民小组支部书记、副书记、组长、副组长共同组成的联合调解组。8月3日县妇联工作人员带着来访人员到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和县林业局了解耕地、林地、宅基地、土地承包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矛盾实际研究制定调解方案。本着便民原则,将调解矛盾地点定在当事人所居住的村小组活动室。
二是现场多措并举,灵活调解。8月4日调解组到达目的地后,认真布置调解会场,塑造庄严的调解氛围。正式调解前郑重宣布调解纪律,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此次矛盾调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当事人双方都要认真遵守调解纪律并平心静气化解矛盾的要求。调解过程中,调解组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诉求后,让双方听取参与调解的每一位人员的调解意见;对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能考虑到双方离婚后养女继子和曹某没有居住处、生活没有着落,应给予一定的保障;对曹某普之以法,导之以行,告诉她1994年以后的婚姻生活,结婚证是其婚后的财产、利益的关键性保障,希望她能冷静面对双方财产分割问题。最终李某同意曹某、养女和继子对其名下的耕地、林地进行分割,分给曹某、养女李某、继子李某1块水田、1块干田、1块林地和一个宅基地,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组现场给当事人双方草拟协议书,现场宣读,并给双方签字、按手印确认。最后李某当场结清法院判决的给曹某的财产折价费,曹某当场将法院判给李某的房屋钥匙交给李某,调解圆满完成。
三是注重情绪舒缓,鼓励当事人双方调整好心态积极面对生活。调解结束时已到下午2点,但妇联工作人员没有急着离开,而是耐心做着当事人双方的情绪舒缓和心理疏导工作。鼓励双方今后要和睦相处,憧憬未来,积极面对生活。告知他们要及时去有关部门办理分户及分户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经营权证、林权证等有关事宜,并叮嘱双方今后不能再因此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双方对调解组的调解均表示满意和感激。
此件矛盾成功调解,既保障了传统婚姻离异的妇女儿童的权益,又避免了家庭矛盾的再次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