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5月11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消毒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宣传治疗疾病、添加药物,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金平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9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和30家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金平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检查,一是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有关规定,针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未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存档备查;二是严格对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的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等特定部位的产品检查;三是检查金平县是否销售江西斯奇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紫草膏、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灵方皮舒克、江西报恩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皮肤抑菌凝胶。经查,未发现有以上抑菌凝胶销售。同时对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的5户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经检查均已停止销售不合格的消毒产品。
此次专项行动,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份,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38种,收缴处理6条赣卫消证字(2010)第D076号的黄皮肤抑菌凝胶并发送协查函到江西永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协查。
下一步,金平县卫生健康局、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对消毒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县消毒产品经营市场健康发展。
(稿件来源:金平县卫生健康局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