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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来源: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6-26 浏览次数:

  为深持续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是坚持理清清单,仔细梳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全部证明材料。按照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确认涉及行政许可类13个主项、8个子项,证明事项(材料名称)主要是场所(住所)使用证明。

  二是坚持便民规范,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规范文书。采取“电子化和纸质版”自主选择办理,办事人员可登录“云南市场监管办事大厅”在线提交,或者在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版办理。

  三是坚持优化服务,积极稳妥开展告知承诺制工作。自正式开展此项工作以来,2021年1月至6月10日,共办理涉及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证明事项的告知承诺件266件,切实为企业减轻了一定负担。

  四是坚持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核查中发现的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依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全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8907条、公示机关20个(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780条,公示机关数11个;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45条,公示机关数4个;累计公示抽查检查信息982条,公示机关19个)。

  五是坚持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通过相关公共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