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6月14日,为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金平县借县城赶集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组织县司法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宗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住建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等20余家单位和企业,80余名普法宣传员上街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中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这部法律是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民法典从宏观的国家发展到微观的个人权益,从生老病死到吃喝拉撒,几乎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宣传活动期间,虽然细雨纷纷,但普法宣传员积极性很高,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法典的条文。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2160余张,挂出横幅5条、宣传材料19500份。此次宣传活动极大提高公民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有效营造了我县的法治文化氛围。
(金平县司法局 杨文芬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 朱福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