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改进全局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金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严格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工作作为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事项来抓。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文件,吃透文件精神。为严格抓好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工作,金平县国土资源局充分利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会的契机,认真组织学习《金平县关于规范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云南省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上级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大家学好用好宣传好,严格报批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不违法违规操办;
二是明确规范操办范围,确保办理婚丧嫁娶不超界限。为确保全系统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除为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操办丧事外,未出现过其余事由而操办的情况。
三是严格规范操办标准。按照省州县各级党委、纪委监察委、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金平县国土资源局党员干部职工在办理婚丧嫁娶事项中,宴请人数控制在不超过60桌的宴请规定标准,在近年来申报办理婚丧嫁娶事项中,未出现过大操大办等影响机关党员干部形象的违规操办情况;
四是严格执行申报备案及公示制度。近两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该局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项事宜报备制度。根据“婚嫁事宜应提前5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提前报告的,应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填写完整《金平县中共党员或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做到按时如实报告、不隐瞒,并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报告人签字确认后按照申报人的不同身份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或局纪检组报告备案,未出现漏报瞒报等违法违纪操办情况。
(金平县国土资源局 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