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深入城区、乡下各民办幼儿园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员认真查看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向民办幼儿园的负责人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0份,并指导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签订了劳动合同。
此次共检查民办幼儿园6所,涉及教职工51人,新签、补签劳动合同10份,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通过这次专项检查,督促民办幼儿园重视规范劳动用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城区、乡下民办幼儿园未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违法现象,依法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
(金平县人社局 杨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