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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1-5月处置问题线索83件

来源:金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18-06-07 浏览次数:

  金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四种形态”,坚持做到“三级排查”不留死角,深挖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充分运用信访举报、专项检查等渠道收集掌握线索的基础上,通过巡察、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主动收集线索。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平台作用,整合纪检监察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近基层和派驻优势,拓宽渠道、深挖案源,注重从镇级监督组织和驻在单位监督员处收集问题。

  健全线索处置机制。建立案件线索分析制度,定期不定期汇同7个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实行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包片指导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每月召开专题汇报会,要求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重大信息及时报、一般信息定期报”。对清理出的信访问题线索分类登记并建立台账,经县纪委监委综合研判后,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和承办部门,明确办结时间,逐个销号。

  坚持“三级”排查制度。问题线索交给各承办部门后,结合问题线索价值性、可查性、总体情况等,召开室务会进行“一级”集体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填写呈批表等文书资料,报联系分管领导审核;由分管领导召集开展“二次排查”,相关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沟通小组,及时排查问题线索,着重在挖掘深层次案件线索上下功夫;经分管领导召集集体研究提出处置意见,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书记(主任)专题会进行“三级”集体排查,严谨缜密研究,确定办理意见,精准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

  1至5月,金平县纪委、监委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83件(次),了结58件(次),谈话函询22件(次),给予组织处理34人。立案28件,结案20件,处分20人,为2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

  (金平县纪委监委   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