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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加强规范县城停车泊位管理

来源:金平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09-05 浏览次数:

  近日,为规范金平县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杜绝和遏制县城内机动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住建局将县建成区道路划定临时停车泊位、摩托车停车泊位、民族广场室内停车泊位及今后增加规划的临时停车泊位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金平兴达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中标,将进行规范化、专业化统一管理,目前正在对管理设备进行调试及组织管理员岗前培训,并计划于9月10日前正式投入运营管理。据统计,县城区所有权系政府所有的道路划定停车泊位有1204个,其中小车位724个,摩托车位477个,十字路口民族团结广场室内停车场75个,共计1279个停车位,今后将统一按照《金政办发〔2013〕55号》中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小车泊位收费为2元/小时,每延长1小时增收1元;摩托车收费为1元/小时,每延长1小时增收1元;室内停车收费标准为5元/小时,已满15分钟不满1小时的,以1小时的标准进行收取,每延长1小时增收2元,延长时限已满15分钟不满1小时的,以1小时的标准停车延长时限的费用,每天最高收费不得超过15元。经过规范化管理后,将大大改善县城区交通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县城道路交通环境。

  (金平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