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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四重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来源:金平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11-29 浏览次数:

  我县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金平县域内23家定点医疗机构、红河州内321家开通州内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免交押金,只需在出院结算医疗费用时缴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

  “四重保障”机制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自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出台以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住院治疗累计42112人次,医疗总费用14360.39万元,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13596.85万元,已报销13008.66万元(基本医疗报销10353.4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65.1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542.91万元,兜底保障报销647.19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报销比例均达到90%以上。

  (金平县人社局 唐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