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内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县内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和侵权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安全,保障元旦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在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检查城乡市场11个,检查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82个(其中农村个体经营门店74个、果蔬生产基地8个)。检查种子、农药、食用农产品387个次,收缴过期种子8公斤,收缴过期农药4公斤,其次对金河镇、金水河镇、勐拉镇的果蔬生产基地白蔬、萝卜、青菽、香蕉等果蔬进行抽样检测21个样。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农业执法人员均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确保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的质量安全。
(农业局 李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