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今年起金平县社保中心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根据红人社发( 2015) 29号文件精神, 1.实施兼并重组企业。 2.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 3.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根据红人社发( 2015) 131号文件精神, 1.企业平均工资连续 3个月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 5%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5%给予稳岗补贴。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根据文件精神,金平县社保中心联合争议仲裁,监察大队及医保中心等多个科室对申报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摸底筛选,对符合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批。截止 12月已发放金平昆钢金河有限责任公司稳定岗位补贴 2.7万余元。另有四家符合享受,涉及资金 6.6万余元的企业正在申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