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来,金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着力解决好工作中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清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因农民工工资拖欠而出现大规模上访事件而无人管的现象,同时缓解劳动部门被动模式和单打独斗的局面。
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副组长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县政府分别于 2015年 12月 17日和 12月 21日,组织各乡镇、国土、住建、人社、农业等 47家单位召开了农民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如何做好农民工资支付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的通知》。
三是我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目标责任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县政府与住建、发改、水务、国土等 20家责任单位签订了《金平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目标责任状》,在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内容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相关事宜,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职责,保证各类工程总承包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是县政府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落实主管部门领导包保建设单位责任制,同时加强部门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多管齐下,既有责任,又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又统一行动的工作格局。
五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对重点行业开展日常巡察 498户次涉及劳动者 0.26万人;完成年审用人单位 643户,年审涉及人数 0.924万人。督促补签、续签劳动合同 1500份;审查用人单位规章 234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10.7万元。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 51件,立案处理 51件,结案率达 100%;为 3172名劳动者追付拖欠工资 4627.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