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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金高速公路“三抢”行为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金平县政务服务网 发布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

  自2016年6月5日蔓金高速公路开展地勘工作以来,部分别有用心的老板根据地勘线路,私下与老百姓签订合同,形成利益共同体,在高速公路沿线抢栽抢种三七、重楼、红豆杉等高价值经济作物,骗取高额补偿,阻碍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设。为全力推进蔓金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金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连续组织召开蔓金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协调会,决定严厉打击“抢栽抢种抢建”的三抢行为。

  2017年11月27日,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金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蔓金高速公路建设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办法〔2017〕147号)文件和《关于严厉打击蔓金高速公路建设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行为的通告》〔2017〕5号文件;2017年11月28日,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就蔓金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三抢”行为印发了《蔓金高速公路征地登记确认书》、《抢栽抢种抢建行为认定书》、《抢栽抢种抢建行为处置告知书》《抢栽抢种抢建(拆除/清除)决定书》和《强制(拆除/清除)催告通知书》,之后各“三抢”行为认定组先后进驻蔓金高速公路相关项目分部开展“三抢”行为整治工作。

  据排查,蔓金高速公路全线“三抢”参与农户达159户(人)547.35亩,均以种植三七、红豆杉、枇杷、重楼、沉香等高价值经济作物为主,恶意套取国家补偿资金,预计补偿资金达1120余万元人民币。一是三七及套种其他经济作物248.09亩,如按补偿方案进行补偿,预计补偿金额500余万元;二是红豆杉及套种其他经济作物209.45亩,如按补偿方案进行补偿,预计补偿金额450余万元;三是枇杷、重楼、沉香等其他作物89.81亩,如按补偿方案进行补偿,预计补偿金额170余万元。

  各工作组进驻开展工作后,按照“不盲目推进、抓住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开展“三抢”认定工作,目前“三抢”认定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金河镇组。金河镇主要以种植三七、红豆杉、重楼等高价值经济作物为主。目前,工作组已完成三家寨隧道出口至旧寨隧道进口地段“三抢”清理工作,涉及农户47户,面积70.66亩,抢建房屋一幢101.68平方米,租赁方(投资方)14人,面积65.64亩。通过入户调查,实地做工作,现有自行拆除农户22户,其中租赁方(投资方)4人,涉及面积26.6亩,遮阴网拆除1.45万平方米,涉及租赁户4人。其余25户正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阿得博、沙依坡组。阿得博、沙依坡两乡范围内主要涉及苦竹箐片区、期里寨片区、沙依坡片区、阿得博下寨片区四个“三抢”点,主要抢种作物为枇杷苗、红豆杉苗,涉及蔓金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便道和正线。目前,工作组主要集中突破苦竹箐片区。苦竹箐隧道口涉及疑似“三抢”共15户,面积16亩。对已确定为“三抢” 行为的9户农户进行了土地登记确认、发放了《抢栽抢种抢建行为认定书》、《抢栽抢种抢建行为处置告知书》、《强制(拆除/清除)催告书》,在开展认定工作中,已有7户农户同意自行拆除“三抢”作物或地上附着物,目前还有2户农户因证据不足未下达认定书。

  三是大寨组:大寨乡共涉及“三抢”的农户共48户,已确认为“三抢”的33户,证据不完善待确认的15户。已确认为“三抢”的33户已发放《抢栽抢种抢建行为认定书》,其中25户承诺自愿拆除,2户同意接收决定书,6户同意接收催告书。目前有部分群众拒收决定书,工作组正在开展群众思想工作。

(金平县政务服务网上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