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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四项举措强化节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金平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02-06 浏览次数:

  近期,金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民用爆炸物品审批、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采取四项举措全力铸牢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金钟罩”,全面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2018年春节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突出排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我局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辖区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库房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对民爆储存库各项安全制度、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库门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民爆物品保管和库房监控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要求涉爆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本次检查历时6天,共检查民爆库房7个,发现安全隐患23个,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二是强化打击整治,形成震慑效果。自“治安系统今冬明春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精心谋划,分工明确,全面强化打击整治工作,对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严打、严管、严控的高压威慑态势。截至目前,共破获涉爆案件7起,查获雷管803枚,炸药5.1公斤,导火线100米,刑事拘留3人,逮捕12人,超额完成了州局下达的任务指标数。

  三是严格审批事项,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审批环节和合同、项目备案的监管工作。 1月至今,我局共审批完成爆破作业合同备案3个,全县共有在建的爆破作业合同29个。共开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16份,运输证16份,全县爆破作业单位购买工业炸药115.99吨,雷管6.46万发。

  四是开展网上巡查,强化末端管控。民爆监管民警利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对各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领用发放情况开展网上巡查,杜绝出现信息系统领用发放情况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强化末端管控。同时,要求“三员”(安全员、爆破员、库管员)遵守操作流程,严格细节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县民用爆炸物管理品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并发挥实效。

  (杨思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