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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司法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

来源:金平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3-15 浏览次数: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月13日至14日,金平县司法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30余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并在“金平普法”微信公众号上更新宪法条文,提升宪法宣传新成效。

  学习会指出:此次修宪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体现了国家对宪法为核心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重视与全面依法治国、厉行法治的决心。此次在宪法中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化、法治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宪法的重视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决心。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一方面是党和国家对于腐败零容忍、“将权力关进笼子”的重大举措,另一方面也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成果与现代法治精神的结合与发展,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法治的重要探索。

  学习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和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宪法,将宪法纳入2018年法治宣传重点内容,坚决拥护宪法权威,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金平县司法局  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