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根据《金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金财〔2018〕10号)等财政部门法规文件要求,金平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认真地开展了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票据自检自查工作。
此次财政票据自查自纠过程中,该局对本单位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此时段范围内的票据使用情况作了全面的自检自查:一是全年度该局领购了《云南省行政事业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微机)41份(上年度年结余票据24份,其中作废票据6份。);二是上年度该局结余云南省非税收入收费收据(单位执收)23份;三是全年度该局领购云南省非税收入收费收据(单位执收)1000份,主要用于收取不动产登记工本费,不存在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情况;四是全年度领购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80份已全用尽;五是该局全年度领购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银行代收)80份已全部用尽。
通过严格认真的自检自查, 该局在2017年度使用票据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票据管理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做到票据使用记录齐全、票据票面额与所收资金一致;填开票据内容完整规范、收费印章齐全,无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同时,无票据相互混用、借用等不良现象,更没有出现过票据遗失、擅自印制、买卖、转让、转借票据等不良现象,做到各项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金平县国土资源局 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