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入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近日,我县素以云海壮丽,瀑布秀美,蝶群妩媚,物种丰盈著称的旅游特色小镇——马鞍底乡,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贴近意向、符合村情、服务大局的原则,集中对全乡6个村委会、67个村民小组《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审核,确保“升级”过后的《村规民约》全力助推人居环境提升。
乡村建设,环境提升,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良好的乡风乡俗、村规民约对推动城乡“七改三清”、“拆违攻坚”等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新版《村规民约》中,纳入了大量环境卫生整治、违法建筑整顿、规划许可施工等条目。新条目的增加不仅从思想上促进了农村居民对环境意识的增强,更是从行为上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为一向薄弱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积极服从和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服从村内环境卫生清扫的义务安排,不能参加者每个工交纳100元;故意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0元”、“家禽、牲畜一律实行圈养,不得放养,经教育不听的,集体有权处理放养的家禽、牲畜,并每次罚款100元”、“ 不得违章建设、乱搭乱建,否则,将按《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执行,并罚款500元”等条目的制定,无疑将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提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目前,《村规民约》的修订正处于各村小组集体讨论、审核阶段。此次集中式的修订、审核,使广大农村居民认识到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生态、旅游资源保护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同时也对金平县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也起到了积极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