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拓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成果,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五一”端午期间,市纪委监委分类别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现将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昆明市官渡区方旺林场场长向均仕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9年10月至2022年11月,向均仕擅自决定以公务用车名义先后向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两辆汽车,租用期间除执行公务外,在上下班及节假日由向均仕个人使用,车辆产生的油费由方旺林场承担。向均仕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向均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唐建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问题。
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唐建华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多次为个人名下私车加注汽油。唐建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11月,唐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中,有的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占用租赁的公务用车,甚至于节假日仍然占用,将公车“私有化”;有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公私不分”,把配备、使用公车当作“待遇”的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作祟,利用职务便利“投机取巧”,想尽办法从公务用车上“捞好处”,不择手段从“公家身上”“揩油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抓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开门教育等各项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从“方向盘”“加油卡”等小事小节抓起管起,加强对租用的编外车辆的监督管理,做到不留空白、不遗死角。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自觉改进作风,严守公私界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违纪违规行为多发于年节假日期间的特点,盯住重要时间节点,严查严纠,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严防“车轮上的腐败”行为隐形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