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兄弟间发生土地纠纷,起诉撤销金平县人民政府颁证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金平县人民政府县长吴华昊出庭应诉。庭审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了案件庭审,并当庭对案件事实和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原、被告双方针对案件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
庭审结束后,县长吴华昊立即主持调解了原告和第三人的土地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对县长提出的调解建议表示赞同,并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兄弟十几年的纠纷,重归于好。
金平县人民政府县长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重视,开启了“民告官”不再“难见官”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了表率。
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金平县人民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常态机制。此举,不仅充分发挥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示范引领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也反映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强态度与决心。
(金平县政府办 姜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