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委组织部、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人社局、县农科局: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内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适时更新、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对在库无法实施、无资金来源等项目应及时调出项目库,对已达到入库要求未入库的项目,按照项目库程序及时入库的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金平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年终动态调整批复如下:
一、动态调整入库情况
调整入库项目19个2517万元,其中,产业项目5个945.2万元、就业项目2个215.56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8个1285.39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1个34万元、项目管理费3个36.85万元。
二、动态调整出库情况
调整出库项目21个2338.96万元,其中,产业项目17个1987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4个351.96万元。
三、年终项目库情况
调整后在库项目165个39867万元(沪滇协作项目7个5000万元),其中,产业项目83个25245.8万元(沪滇协作项目5个3331万元)、就业项目5个3983.24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54个9405.39万元(沪滇协作项目2个166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项目1个5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3个769.72万元、项目管费19个412.85万元。
四、完善台账资料
按照金平县财政局、金平县乡村振兴局、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的通知(金财联发〔2023〕30号)要求,规范完善“村申报、乡审核”项目库建设台账资料,确保应有尽有,要素完备。
五、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金平农场管委会、县民宗局、县人社局务必于12月1日前将批复的调入或调出项目录入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中共金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金平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第二次动态调入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