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效促进全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帮助群众稳定就业、促进增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将金平县2025年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任务、标准及资金
(一)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金平县户籍,2025年跨省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以国办系统为准)。
补贴标准:每人补贴800元,每年享受一次。
(二)到上海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金平县户籍,2025年到沪稳岗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以国办系统为准)。
补贴标准:每人补贴1500元,每年享受一次。不得与财政涉农资金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时限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三、申请材料
(一)《金平县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审批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证明》或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或社保参保证明(其中一项)。
四、申请途径及流程
(一)申请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1.申请途径。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在乡(镇)服务窗口申请。
(1)“线上”申请
①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就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②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⑵“线下”服务窗口
申请人可在户籍地村委会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或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2.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①务工证明;
②劳动合同(协议);
③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线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金平县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审批表》(附件2) :
①务工证明;
②劳动合同(协议);
③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到上海务工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至村 “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核实务工情况,填写初审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乡(镇)审核合格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及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原件、扫描或拍照均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直接关系到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切身利益,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减证便民”要求,让信息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坚决杜绝“送人情、走捷径”现象,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违规发放按相关规定查处。
(三)明确责任,强化指导。各乡(镇)在申报过程中要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村委会、村小组、驻村干部等基层干部力量,广泛宣传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并积极组织发动收集材料,做到应补尽补。
(四)每周通报,确保进度。县人社局将对工作进度进行每周通报,对补助发放率低、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相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
附件:1.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证明
2.金平县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审批表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务工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