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情况
县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102件,其中:单独建议70件、联名建议32件。按照行业性质划分,农业农村类13件,占12.74%;道路交通类29件,占28.43%;城建环保类14件,占13.73%;社会事业类28件,占27.45%;基层政权建设类16件,占15.69%;财政经济类2件,占1.96%。
二、办理情况
接到承办任务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逐件审核代表建议,提出办理意见,并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牵头办理股室,并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开展签收登记、细化责任、交办培训、督促检查、总结归档等工作。各承办部门按照程序,逐件认真办理,直接答复资金14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14亿元;其中:A类(所提问题能在当年内解决或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40件,占39.22%;B类(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33件,占32.35%;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它原因难以解决的,应当向代表充分说明原因后留作参考的)29件,占28.43%。协商率达100 %(直接见面协商率84.31%、其它方式协商率15.69%)。截至2021年10月31日,所承办的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