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种原因,我县城区公厕数量非常少,位置比较“隐蔽”且卫生条件很差。随着我县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商贸活动的不断繁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急剧增加,对公厕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公厕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目前县城背街偏巷仅有几座简易公厕,百姓饱受入厕难之苦,街道常遭“随便”之害。,不但影响城市的卫生,更有损城市的形象。
公厕虽小,事关重大。“温饱知国力,方便解民忧”,厕所是日常生活的必须设施。也是法制、文明等社会规范发展的产物,同时也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国家相关规定,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中有明确规定,选择建造公共厕所的地点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厕所间距和数量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
一、按城镇道路人流量确定设置间距: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
二、按地区面积确定设置数量: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应根据人口流动量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居住小区内:6-10㎡/千人;车站、码头、体育场(馆):15-25㎡/千人;广场、街道:2-4㎡/千人;商业大街、购物中心:10-20㎡/千人;城镇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其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按此标准计算,我县的公厕数量远远不够。为此建议:
1、政府投资。公厕应该是一项由政府买单的社会公益事业,城建部门要把公厕建设的土地及建设资金列入预算,财政部门给予支持,保证建设资金的到位。
2、依法建厕。城建部门要把公厕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法规形式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套建设公厕,违者予以处罚。
3、合理布局。从城市的整体布局出发进行,根据流动人口情况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4、打造精品。公厕是城市服务功能的重要设施,同时也从一个角度反映出城市的面貌,所以建造的公厕应吸取其他县城公厕的特点,防止公厕建造流于应付,不出精品。
知民所需,晓民所想,解民所困,达民所愿,“公厕非小事,民生大问题”公厕卫生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和品位,除规划好、建设好外,更要管理好、维护好,保证公厕的卫生整洁;否则,只建不管造成脏乱差,群众还是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