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金平县公安局关于对金平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金平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9-13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金公函〔2024〕122号

盘成勇、王丽琼、李成英代表:

  你们在金平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摩托车驾驶证“送考下乡”的建议》(第050号建议),已转交金平县公安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摩托车“下乡考试”场地要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第162令)、《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有关摩托车类考试项目要求。金平县公安局已组织人员对营盘乡辖区进行实地考察,目前营盘乡暂时无法达到建设摩托车考试场地的要求。

  二、已经在勐拉镇和者米乡建设了摩托车考试场地,并于今年2月开始开展摩托车“下乡考试”活动,营盘乡辖区的群众可以就近选择考点进行报名考试。截至目前,共开展了“下乡考试”14次,850人参加考试,654人成功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人员覆盖了勐拉、者米、营盘、铜厂、老勐、金水河、老集寨、阿得博、沙依坡、大寨、马鞍底、勐桥等12个乡镇群众。

  感谢你们对金平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金平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