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金平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12-10 浏览次数:

马银柱等9名委员:

您们在政协金平县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金水河镇非遗传承文化工作经费的建议》(第8号提案),已转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支持申报认定非遗项目及传承人

县文旅局高度重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始终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巩固和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级非遗项目6个,省级传承人7人,州级项目13个,州级传承人31人(其中3名已申报为省级传承人并通过公示,待下文),县级项目33个,县级传承人143人。其中,在6个省级项目中,就有金平傣文、傣族民歌、金平县傣族传统舞蹈(篾帽舞)三项涉及金水河镇,刘琼、刘丽华、刘绍清、赵金才、李二妹等人被认定为各级传承人并享受相应待遇,足以说明金水河镇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底蕴和浓厚的文化氛围。当前,县非遗中心正在充分利用已有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对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存续状态、生存环境、传承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记录,建立详实档案,及时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态变化。

二、宣传展示促进非遗传承发展

在男人节、阿卑(姑娘)节、泼水节、蝴蝶谷艺术节等金平传统民族节庆日期间,我局结合“新春走基层、文化进万家”等主题,把篾帽舞、芦笙舞等非遗节目纳入演出内容,开展非遗特色演出进一步宣传和推广非遗,积极体现“人民非遗,人民共享”理念。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与教育教学和非遗实践基地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其中在金水河国门小学开展傣族民歌及葫芦叮演奏教学十余期,促进非遗传承推广。

三、积极落实经费政策

每年年初,我局均将上级预算的各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5万元足额及时拨付,各乡镇均可利用该笔经费举办非遗传承展演、民族节庆、宣传展示等各类文体活动;另外,我局还将对接州级有关部门及县财政,积极跟进《红河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补贴办法》等政策,落实各级传承人补助经费,争取加大对非遗传承场所建设修缮及非遗展示展演活动的经费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挖掘梳理做好非遗项目的列级保护工作,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州级、省级、国家级保护名录,将符合条件的传承人申报为更高级别,健全传承人梯队建设,促进非遗系统性保护。

感谢您们对我局非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