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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关于金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10号提案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发布日期:2025-12-24 浏览次数:

金环函〔2025〕71号

李杰代表:

您在金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代表团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改造大寨乡新发寨村委会坝心村化粪池的建议》(第010号提案),已转交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金平县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得到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特别是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程启动以来,由于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大部分资金向边境乡镇倾斜,6个边境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相对内沿乡镇来说要好,而内沿乡镇由于没有治理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对来说差一些,截止2025年7月31日,全县完成污水处理行政村43个,治理率45.74%,完成污水治理自然村538个,治理率47.27%。

由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各类经费严重不足,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资金极为紧缺。因此,目前我局无经费支持大寨乡新发寨村委会坝心村化粪改造。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政策支持导向,我局将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改造大寨乡新发寨村委会坝心村化粪池的建议》(第010号建议)纳入整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计划,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待获得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后及时给予解决,以进一步提升大寨乡及大寨乡新发寨村委会坝心村化粪池改造和人居环境。

感谢你对金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