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金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金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12-26 浏览次数:

金建函〔2025〕114号

王云龙等代表:

您们在金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平县城区公共停车位管理的建议》(第16号建议),已转交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部分群众、商户恶意、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一是进行有偿使用,金平县于2024年7月出台了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临时停车收费于2025年3月公告,已于2025年6月启动收费管理。二是加大宣传,通过定期对乱占车位的行为进行劝导、对规范停车通过媒体宣传。

感谢您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金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