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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关于金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19号提案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发布日期:2026-06-16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B类

公 开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关于金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19号提案建议的答复函

金环函〔2026〕40号

尊敬的普佳华代表:

您在金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各代表团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箐口上寨两污管网系统维护建议”已收悉,经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金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近年来,金平县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特别是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程启动以来,由于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大部分资金向边境乡镇倾斜,6个边境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相对内沿乡镇来说要好,而内沿乡镇由于没有治理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对来说差一些,截至2026年5月31日,全县完成污水处理行政村50个,治理率53.19%。

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解决计划

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主要向中央、省级争取项目资金,待资金下达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当地乡镇、村、组。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金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运行维护主管部门,建立运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组织运行维护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村(社区)委员会、村民、运行维护单位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同时,我局已将阿得博整、马鞍底2个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哈尼梯田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申报,项目总投资5425.8万元,申请中央资金4677.65万元,待获得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给予解决,以进一步提升箐口村委会人居环境。

感谢你对金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