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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mmj/2025-00019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6-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民政局关于征求《金平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公众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8〕7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23〕3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金平县民政局结合金平县实际,初步草拟了《金平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公众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金平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公众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15日。公示方式: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jp.gov.cn)。欢迎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对规划提出意见。征求意见于2024年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金平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873-3041088,电子邮箱:jpmzb@163.com,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

附件:金平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公众征求意见稿)



金平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