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发展指引>的通知》(云商边〔2025〕20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企业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云商边〔2025〕21号)文件要求,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结合我县口岸发展实际,起草形成了《金平县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规范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广大公众、各类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共计30日
公示渠道: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地 址:http://www.hhjip.gov.cn
意见反馈方式:请于2026年10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873-5223797
电子邮箱:jpjmjbgs@126.com
通讯地址: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
附件:《金平县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规范操作指引(试 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