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金平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红河州2019—2020年度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金平县严格按照《红河州 2019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的通知》《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扎实抓好省审计厅对我州2020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涉及问题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通过行文印发、会议安排部署、安排专人负责等方式进行问题整改,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紧盯责任落实,目前各项审计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及结果
(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县市部分部门、事项未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金平县严格落实省州要求,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要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其它事项已于2020年9月28日进驻县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服务窗口2个。同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满足来访人员的法律咨询,县司法局轮流指派法律专业干部耐心解答分流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来访咨询,引导来访群众运用大厅“云岭法务通”上网寻求法律帮助。
(二)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介超市运行效果不理想。(正在整改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督查整改工作,于9月12日印发《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工情况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依规、扎实推进我县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金采购中介服务项目有序、常态化进入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在项目赋码时宣传并签订《金平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告知书》等方式加强宣传强调和督促,推进中介服务“应进必进”。三是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2021年年初由县政务局领导带队,走访投资项目数较多的金平县教育体育局、金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并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宣传对接中介超市工作相关事宜,督促部门严格执行中介服务采购规定。
(三)开办企业、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果不明显。(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室字〔2019〕35号)文件,成立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金平县行政审批局、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核定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编制为5名,设局长1名(兼行政审批局局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2名。二是我县已刻制启用“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即办件由主管部门授权县行政审批局审批,承诺件由主管部门审批后交由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加盖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出件。三是待省州制定出台“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相关文件后,我县将按照省州安排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中介超市运行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未完全解决,中介超市项目选取数较少,原因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咨询和监督职责未充分发挥,政策宣传方面还不到位,采购单位对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认识不全面、不充分。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及计划
金平县将以本次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抓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组建工作专班,由县政务局主要领导带队率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到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水务局、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宣传《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并指导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将上级涉及中介超市的有关文件汇编成册,下发至各乡镇、各行业部门,提高政策文件的知晓率,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公布《金平县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确保项目实施部门明确中介服务事项。
(二)加强项目挖掘。由县政务局协同县发改局及其他职能部门对照金平县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的62个事项,在项目立项阶段,对工程投资项目应进和实进中介超市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推进中介服务“应选必选”。
(三)健全完善联动机制。督促县发改局、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局各司其职,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凡未按规定公开选取和采购中介服务的项目,财政局不予办理支付,审计不予通过,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督查,着力解决中介服务项目数少的问题。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度情况
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州相关要求,我县及时印发《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平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导小组的通知》《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平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全面加强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确保省州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通过每季度召开调度会或协调会,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指导,确保“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