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县委同意,并按程序向州委报备,现予印发。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县长田红梅同志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常务副县长姚治明同志 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交通、应急管理、政务服务、防风化债、税务、金融、产业链等工作。
分管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县中小企业局、县政府口岸办、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发展集团。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金水河海关、金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河支队金平大队、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金平公路分局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平分局、金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驻金金融部门,中国邮政金平分公司、中国电信金平分公司、中国移动金平分公司、中国联通金平分公司、驻金保险行业机构、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平管理部。
副县长禹延亮同志(挂职) 负责东西部协作、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招商引资、哈尼梯田保护与管理、中国·红河蝴蝶谷保护与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投资促进局、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县中国·红河蝴蝶谷管理局、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金平管理局。协管县农科局、县应急局。
联系县工商业联合会。
副县长孙 森同志(挂职) 负责文化旅游、文物管理、外事、外交帮扶等工作。
分管县外办、县外援项目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协管县农科局、县应急局。
联系县侨联、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副县长吴新华同志(挂职) 负责供销、退役军人事务、地震、妇女儿童、双拥等工作。
分管县供销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地震局。协管县应急局、县粮食和储备局。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联系县人武部、驻金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
副县长熊 伟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检验检测、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县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科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检验检测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金平农场管委会。协管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应急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老干部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县行政学校、县科协,驻金农业企业单位。
副县长马玉跃同志 负责维稳、公安、司法、信访、打击走私、涉烟犯罪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协管县应急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烟草专卖局、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公司金平分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副县长吴 进同志 负责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务、防汛抗旱、水电开发、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分管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协管县应急局。
联系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气象局、驻金林业企业单位。
副县长李保富同志 负责发展和改革、统计、自然资源规划、粮食、能源、易地搬迁、搬迁安置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能源局、县国动办、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协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
联系红河供电局金平分局。
副县长白春文同志 负责民族宗教、民政、住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市场监管、广播电视、机关事务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局、县中医药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县机关事务局、县发展研究中心、县广电局。协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
联系金平5个民族学会、县计划生育协会、县文联、县中华职教社、县委党史研究室,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县红十字会、云南省广播电视局金平中波台、云南省广播电视信息传输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金平支公司。
县人民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AB角之间应相互熟悉对方分管工作业务,便于开展工作。分工协作关系是:姚治明——李保富——吴新华,禹延亮——熊伟,孙森——白春文,吴进——马玉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