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5—2030年)》(云政办发〔2025〕29号)《红河州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红政办发〔2025〕35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金平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任务清单》,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实防治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要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将任务清单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聚焦关键指标,狠抓任务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紧盯居民防艾知识知晓率、重点人群干预覆盖率、检测治疗率、母婴传播率、全人群感染率等核心指标,特别是2025年底和2030年底的关键节点目标,对标对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要创新工作方法,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精准防治能力,确保各项量化指标如期实现。
三、健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县卫生健康局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职责,定期调度进展、研判形势、解决问题。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阶段性目标;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职,确保各项任务无缝衔接、高效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
附件:金平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任务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金平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任务清单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完善防治组织体系 |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压实责任,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制定“一乡一策”防治规划,推动防控措施落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履职尽责,做好防艾工作。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直各部门 | 长期坚持 |
| 2 | 开展多渠道宣传教育 | 2.将防艾知识纳入公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利用融媒体平台推送科普信息,每年开展至少1次大型宣传活动。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融媒体中心 | 长期坚持 |
| 3.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进社区(进村寨)、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机关、进家庭宣传活动。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 | 长期坚持 | ||
| 4.将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法规列入干部培训、新入职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的防艾意识和能力。 | 县委组织部 县委党校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 长期坚持 | ||
| 5.到2025年底,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重点人群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2030年持续巩固。 | 县委宣传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 2025年底达标,2026–2030年持续监测并巩固成果 | ||
| 3 |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 6.至少培育或扶持1个社会组织长期参与防艾工作。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民政局 | 2026年底完成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长期坚持 |
| 7.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并开展相关关怀救助工作;组织和动员全县职工、青年、妇女、志愿者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支持爱心企业、志愿者参与防治艾滋病公益活动。 | 县总工会 | 各乡镇人民政府团县委县妇联 | 长期坚持 | ||
| 4 | 落实重点人群综合干预 | 8.加强推动住宿、娱乐等经营性公共场所宣传资料和安全套摆放全覆盖,定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 长期坚持 |
| 9.到2025年底和2030年底,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有关危险行为均较前5年减少10%以上;2025年底易感染人群综合干预措施覆盖比例达95%以上;设置暴露前后预防服务门诊,开展线上线下综合干预;2025年底,夫妻一方感染家庭配偶传播率控制在0.3%以下。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2025年底达标,2026–2030年持续监测并巩固成果 | ||
| 10.对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保持在0.2%以下。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公安局 | 2025年底达标,2026–2030年持续监测并巩固成果 | ||
| 11.到2030年底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75%以下。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30年底 | ||
| 5 | 提升检测服务能力 | 12.提升县级疾控机构、抗病毒治疗机构核酸检测、CD4+T淋巴细胞检测能力,新增检测服务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 2026年底前完成,并持续巩固 |
| 13.整合资源,完善多病共检策略,提高检测服务能力;动员重点人群及时、主动、定期做检测;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纳入艾滋病、性病检测等项目。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 14.要将艾滋病与性病咨询检测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范畴。 | 县民政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6 | 开展精准检测工作 | 15.加强部门协作,应用大数据开展空白人群检测,积极争取接入州级“防艾检测平台”,实现重点人群精准动员检测。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公安局县医保局 | 2030年底前 |
| 7 | 完善抗病毒治疗网络 | 16.加强抗病毒治疗规范化门诊建设,健全医疗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会诊机制;将防艾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2027年底前完成 |
| 17.积极鼓励现活感染者≥100例的乡镇建立治疗点,≤100例的边远乡镇增设延伸服药点。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优化服务 | ||
| 18.严格落实“一站式”服务,加强异地治疗衔接机制完善。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优化服务 | ||
| 8 | 扩大检测、治疗覆盖面与规范管理 | 19.要严格落实逢血必检、首诊负责制,做好新报告、未治疗、脱失感染者转介动员及综合干预。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优化服务 |
| 20.到2025年底,感染者诊断发现知晓率、治疗率、病毒抑制率均达95%以上。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2025年底达标,2026–2030年持续监测并巩固成果 | ||
| 21.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检测,将感染者纳入重点管理并进行抗病毒治疗,强化被监管感染者出入场所时与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转介衔接,降低脱失率。 | 县公安局 | 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22.进一步强化对感染者合并结核病、性病、丙肝的筛查与治疗举措,同时对合并慢性病的诊疗服务进行优化升级。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9 9 | 巩固消除母婴传播成果 巩固消除母婴传播成果 | 23.到2025年将艾滋病母婴传播率稳定控制在2%以下,到2030年持续巩固防治成效。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2025年底达标,2026–2030年持续监测并巩固成果 |
| 24.加强机构协作与信息共享,疾控机构、抗病毒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需强化转诊协作,健全与传染病信息报告、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等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进行信息互通与数据比对,提升防治工作的协同性和精准度。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 25.强化孕产保健管理与转介,各级孕产保健机构要对感染育龄妇女实施专案管理,加强孕情监测并提供专业生育指导,降低非意愿妊娠发生率。一旦发现怀孕感染者,及时转介至妇幼保健院。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 26.保障特定群体权益与服务,持续关注感染妇女及其受影响儿童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青少年、跨境婚姻家庭以及偏远地区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和管理,确保防治工作实现全方位覆盖。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民政局县妇联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 10 | 强化血液传播防控 | 27.加强核酸检测覆盖,持续强化感染风险防控力度,确保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临床用血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率达到100%的要求。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28.要严格落实感染控制措施,确保安全注射比例达到100%。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 29.进一步强化经血传播疾病检测工作,针对接受临床用血、侵入性操作的患者,严格执行100%的艾滋病、梅毒、丙肝等经血传播疾病检测标准。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 11 | 开展校园防艾行动 | 30.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的规定,中小学校要开设防治艾滋病教育课程。其中,小学高年级每学年需安排4课时,初中和高中每学年则要设置6课时。中学及以上的各类学校,要将预防艾滋病教育纳入各年级的教育考试内容。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卫生健康局各中小学及职业学校 | 长期坚持 |
| 12 | 关怀中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 31.关注中老年人健康,将防治艾滋病、性病融入老年健康素养提升等工作。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村居日常工作、敬老活动等开展预防宣传与干预,减少不安全性行为。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体检服务,为中老年人提供咨询检测。强化对老龄感染者的社会支持、心理关怀与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 长期坚持 |
13 13 | 加强流动人口综合干预 加强流动人口综合干预 | 32.强化流动人口防艾干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构利用人员外出、返乡时间开展宣传、检测及行为干预,每年至少开展1次。指导用工单位和培训机构将防治艾滋病宣传融入务工人员培训,定期联合专业机构提供综合防治服务。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33.重点督促车站等交通枢纽运营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艾宣传标语和视频,在候车区域摆放防艾宣传资料,安排工作人员向过往旅客发放宣传手册,为流动人员营造浓厚的防艾宣传氛围。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34.指导旅游景区在游客中心、景点入口、休息区等显著位置张贴防艾海报,在景区讲解中适当融入防艾知识,结合当地特色文化活动,编排防艾主题的文艺节目,增强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35.在口岸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防艾宣传、检测,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知识,提高出入境流动人员的防艾意识。 | 金水河海关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14 | 强化边境地区综合防治 | 36.编制边境防艾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组织讲座、制作公益广告,向出入境人员、当地居民及重点人群普及知识,提升防护意识。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37.加强边境口岸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管理,严格查验出入境人员的身份信息与相关证件,阻止非法出入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留意外籍劳务人员、国际交通工具司机、经商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动态,若发现可能存在艾滋病传播风险的行为或人员,及时通知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检测和处理。 | 金水河海关、县公安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38.在边境口岸设置艾滋病监测、检测哨点,发现有疑似艾滋病症状或高危行为的人员,移交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进一步检测和处理。在口岸候检区域、出入境通道等场所张贴防艾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提供宣传资料。 | 金水河海关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14 | 强化边境地区综合防治 | 39.积极探索与周边国家协商交流常态化机制,定期与接壤国家的毗邻地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交流,共享疫情信息,深化跨境货物通关及人员流动环节的监管协作,携手构建艾滋病跨境传播的联防联控屏障。 | 县外办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15 | 严厉打击涉艾违法犯罪 | 40.抓获涉黄涉毒嫌疑人员,要在24小时内送定点医疗机构检测,确保传染源早发现、早管控;对故意传播艾滋病、性病行为立案侦查,结案后通报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发现既往感染者涉嫌故意传播,经卫健部门通报公安,核实后列为重点管控对象。 | 县公安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41.肩负起对社交媒体、软件、网络平台的监管重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迅速清理并关闭属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网站和账号。 | 县委网信办 | 县公安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长期坚持 | ||
| 42.切实履行职责,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合成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等各类易滥用物质的管控力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坚决打击滥用物质以及非法催情剂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43.在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不足地区,持续推进清洁针具交换工作。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疾控中心 | 长期坚持 | ||
| 16 | 推进多病同防工作 | 44.推动医防融合、多病同防同治,依托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性病防治质控中心,加强重点人群梅毒、淋病、生殖道衣原体检测及规范治疗。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
| 17 | 落实保障与权益保障 | 45.严格确保防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审计,防止资金被挪用、挤占或浪费。要积极落实防艾人员卫生防疫津贴,依据相关政策标准,及时、足额发放津贴,提高防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待遇保障。 | 县财政局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长期坚持 |
| 46.加强防治队伍建设,结合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人员配备计划。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配齐配强艾滋病防治专业人员。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47.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感染者纳入低保范围,按照低保申请审核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家庭进行经济状况调查和评估,及时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 县民政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长期坚持 | ||
| 48.落实艾滋病感染者的就业服务权益,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为感染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援助。同时,要保障感染者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防止就业歧视。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总工会 | 长期坚持 | ||
| 49.切实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的医疗救治权益,完善艾滋病医疗救治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加强抗病毒治疗药品的供应和管理。 | 县卫生健康局 | 各医疗卫生机构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