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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蒋宏为等二名同志任职的通知》(金委〔2026〕1号)要求,经2026年1月9日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70次会议研究决定:
蒋宏为 正式任用为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琼 正式任用为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以上二名同志正式任职时间从2025年12月起计算。
2026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