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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金政发〔2018〕14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县直各委、办、局:

  《金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充分整合资源,全面扎实、有力推进金平县脱贫攻坚工作,保证金平县2019年脱贫摘帽,2020年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中央、省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积极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适应财政体制改革发展新常态,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云南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办发〔2016〕93号)精神,结合金平县脱贫攻坚规划,特制定金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化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改革,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性质相近的项目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我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统筹目标。通过整合资金,切实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现“项目规划科学合理、项目实施规范高效、资金管理严谨安全”的管理新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提高效益,注重脱贫目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如期完成县摘帽、乡(镇)退出、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脱贫攻坚任务。

  2.坚持责任分工,注重规划引领。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确定县脱贫攻坚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扶贫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整合办)负责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工作;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责任跟踪问效。

  3.坚持应整尽整,注重全力推进。对交叉重复、多头管理、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清理归并,做到应整尽整,统筹安排。通过整合捆绑,实现资金相对集中投放,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4.坚持项目精准,注重资金效益。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脱贫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涉农项目、补助标准、定额和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5.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施效果。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2018年金平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贫困退出“三率一度”和“61065”标准,根据各部门亟待建设所需拟定项目“菜单”,统筹整合项目资源,各乡镇和项目实施部门以“点菜式”确定实施项目,充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积极有效促使涉农资金使用于2018年金平县脱贫攻坚亟待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不断优化金平县人居环境、强化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扎实推进金平县脱贫攻坚步伐,如期完成金河镇永平村等39个贫困村出列、老勐镇和沙依坡乡2个贫困乡镇退出及2.95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预计实现金平县贫困发生率从2017年的20.06%降低到11.77%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合理编制规划。

  一是县扶贫办要以全县“十三五规划为依据,以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为目标,以脱贫出列贫困乡镇、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中心,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科学合理、精准精细编制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做实项目实施年度规划。二是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规划编制部门、乡镇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三是加强项目库建设。涉农资金整合相关单位必须根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需求,科学合理安排项目,经县扶贫办审核后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户脱贫、村出列、乡镇退出、县摘帽为目标,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61065”的脱贫退出标准,结合本乡镇、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规划和分年度脱贫计划,同时,县、乡镇和行业规划要相衔接,确保规划项目精准详实。

  (二)严格资金审批程序。一是严把资金审批拨付关。整合资金使用项目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拨款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按项目资金规划进行审核把关,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县财政局向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原则拨付项目资金。二是严把资金支出关。施工单位确定后,经监理签字开工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中标通知、工程预算、工程进度及相关资料按进度支付资金。

  所有涉农指标资金到位后,先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涉农资金专户,进行专账专户管理。

  具体操作程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拨付→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各对口县级分管领导签批→财政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加强项目管理。要规范有效地运用好融资资金,每个项目类要有高标准的规划、高层次的设计、精确的预算,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一定要做到精细化,规范化,效益最大化。一是建立完善整合资金的项目库,各涉农部门和乡镇要坚持以扶贫为先导,以项目为抓手,深化项目前期调研,按照产业政策和重点投入方向,建立健全整合资金项目库。二是严格项目的申报制度,建立整合项目申报制度,按照先有预算才能支出的要求,申报和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整合项目库中择优选取,并进一步做好项目的论证审核公示等工作。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按程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三是整合项目要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工程预决算审核、审批、审计制度和竣工验收等制度。

  四、资金整合

  (一)整合方式。指标资金到位后→报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会同县扶贫办、县发改局筛选项目库项目→制定“菜单”项目→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实施项目定位“点菜”项目→评审批复项目→县财政局拨款→项目实施单位实施项目。

  (二)资金整合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2018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级财政涉农资金包括中央层面资金20项,省级层面资金21项,州级层面资金21项和县级安排用于“三农”建设的资金。2018年金平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规模482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预计到位38681.8万元,省级资金预计到位7390.2万元,州级资金预计到位1970万元,县级资金预计到位200万元。明细如下:

  中央层面资金:38681.8万元。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956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2717.8万元;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14万元;

  4.林业改革资金1836万元;

  5.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8640万元;

  6.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380万元;

  7.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938万元。

  省级层面资金:7390.2万元。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00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186.2万元;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65万元;

  4.林业改革资金373万元;

  5.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300万元;

  6.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196万元;

  7.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270万元;

  州级层面资金:1970万元。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02万元;

  2.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60万元;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万元;

  县级层面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脱贫攻坚项目投入。

  详情见附件2。

  (三)资金整合用途。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省、州、县财政安排的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包括跨部门、跨行业性质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

  整合后的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有关的项目。主要包括改善基本生产生活、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配套保障水平及推进农民能力素质提升、股权投资改革与发展等方面。

  五、整合规模

  2017年金平县实际整合涉农资金41967.81万元,2018年金平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规模48242万元,比2017年实际整合规模增加15%。其中:中央资金预计到位38681.8万元,省级资金预计到位7390.2万元,州级资金预计到位1970万元,县级资金预计到位200万元。890个计划项目中,基础设施项目507个43302.11万元,占整合规模的89.76%;产业发展项目382个4201.73万元,占整合规模的8.71%;其他项目1个622万元,占整合规模的1.29%。2018年预计提取项目管理费116.16万元,占整合规模的0.24%,项目管理费提取最终按照中央和省级实际到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1%计提。

  (一)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7个,整合资金43302.11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89.76%,其中:中央资金35554.72万元,省级资金5585.39万元,州级资金1962万元,县级资金200万元。

  1.财政专项扶贫项目主要有村内道路硬化43.6万平方米、公厕8264平方米、垃圾池或垃圾焚烧池206个、活动场地建设26.84万平方米、挡墙1.76万立方米、排水沟23.9公里、村伙房或公共用房建设6710平方米等326个项目,重点覆盖脱贫出列乡镇和行政村,整合资金11613.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796.04万元,省级资金2715.39万元,州级资金1902万元,县级200万元。

  2.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40个,整合资金25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38万元,省级资金570万元,州级资金60万元。

  3.农村交通公路建设实施项目95个,重点覆盖脱贫出列乡镇和行政村,整合资金1864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项目8个,整合资金2459.6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5.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项目实施项目10个,重点覆盖脱贫出列老勐镇、沙依坡乡及2018年脱贫出列的39个行政村,整合资金65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80万元,省级资金2196万元。

  6.民族宗教发展类项目实施项目13个,整合资金68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7. 林业生态保护建设项目4个,整合资金2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1万元,省级资金104万元。

  8.以工代赈资金项目11个,整合资金5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二)产业发展。产业发展项目382个,涉及经济林果种植、蔬菜种植、森林抚育、造林、畜禽养殖等种养殖产业,整合资金4201.73万元,占计划整合规模的8.71%,其中:中央资金3049.92万元,省级资金1143.81万元,州级资金8万元。

  1.财政专项扶贫产业项目265个,整合资金117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0.8万元,省级资金272.41万元。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产业项目6个,整合资金3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4万元,省级资金165万元,州级资金8万。

  3.林业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实施项目103个,整合资金17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81万元,省级资金206万元。

  4.水利发展资金产业项目4个,整合资金444.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8.12万元,省级资金186.2万元。

  5.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个,整合资金4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4万元,省级资金313万元。

  6.培训项目3个,整合资金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万元,省级资金1.2万元。

  (三)其他项目。其他项目实施项目1个,整合资金622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1.雨露计划项目1个,整合资金622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2018年金平县涉农整合项目计划明细详见附件。

  六、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立。进一步修订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成立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做好涉农整合结转结余资金月通报制度。

  (二)职责分工。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力度,发挥项目资金综合效益。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辖区涉农整合项目编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涉农整合行业项目修订审核。县扶贫办负责:涉农整合项目审定。县财政局负责:涉农整合资金拨付、监督、管理、使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强化整合资金绩效评价。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对整合使用涉农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并将资金的整合使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负责整合的部门要把应该整合的项目资金按要求整合到位,不得在项目建设内容外限定资金的具体用途,对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扶贫、财政、发改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建立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把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保证整合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公开公示。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

  资金公告公示内容包括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使用单位等。

  项目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构成及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等。

  公告公示的方式通过政府公报、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及时知晓的方式公开。

  (五)严格执行方案。各单位上报使用各批次的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请示原则上要从本方案中挑选申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审核各单位上报的项目。一是严格审核是否有重复投入的情况;二是严格审核项目是否与脱贫攻坚任务有关联;三是原则上不报不在此方案中的项目给领导小组研究。如有项目急需实施但又不在本方案中的项目,请各单位自行以书面形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研究调整后报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备案。

  (六)严格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监察、审计、财政、扶贫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整合的涉农资金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县财政局根据项目规划和资金安排计划将整合资金实行拨付制管理下达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整合后的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管理监督。监察、财政等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对涉农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审计部门要对项目资金严格进行决算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附件:1.云南省金平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

        2.金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3.云南省金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云南省金平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