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进度报告
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督字〔2017〕第2号)要求,金平县结合实际,对照方案将我县涉及的问题逐一进行分解、逐一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现将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对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任务、优先领域和保障措施都作出了具体安排,但多数地区和部门没有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些纳入近期目标(2015年)的工作任务没有按期完成
继续抓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一是4月11日深入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勐拉镇,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推进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勐拉镇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辖区村委会、护林员代表、育林大户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继续推进花果山森林公园建设,目前已完成大苗移植3955株,完成观景中心场地平整,完成毛石挡墙1200m³,完成700m³挡土墙及房屋基础,完成游步步道2600米,完成2个旅游厕所主体工程,完成2盏高杆灯的安装试用和太阳能路灯预埋件。县委党校、幸福水库停车场和出水沟至幸福水库至老金厂公路正在建设中。截至目前,共完成投资3928万元。三是着力抓好通道面山绿化建设,已完成面山绿化1000亩。
(二)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的环境案件数量和行政处罚总额与上级的要求差距较大
积极贯彻新《环保法》,稳步实施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应急〔2017〕4号)要求,制定完成《金平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第一季度结束,要求县环保局认真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对环境监管是否到位,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三)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管网不配套、截污不彻底等问题: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部到位
已启动的金平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110万元,本月新建0.3公里污水管网,投入资金18万元;勐桥乡污水处理完善工程已投入资金30万元,完成20%的工程量;马鞍底乡污水完善工程已投入资金40万元,完成30%的工程量。
二、一些工作推进不严不实,个别企业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一)全州城乡规划总体落后,建设管理水平较低,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
累计整治占道经营50件、乱摆乱放20件、乱贴乱画16件、乱排乱倒17件、乱搭乱建2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5件,清运处理垃圾2320吨。
(二)2013年以来,全省水电站弃水问题突出,呈现过剩现象
我县特殊地理位置,水能资源开发潜力大,年均降雨量达2358毫米,位居全省第一,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207.4万千瓦时,现已建成中小水电站36座装机47.8万千瓦。由于产业结构关系,县域内水电站均不同程度存在弃水和产能过剩问题。这与经济下行,南方五省尤其是广东省的电力消纳能力大幅下降密切相关。我县高度重视,4月再次组织开展了消耗吸纳剩余水电和污染减排及电力市场化竞价交易政策进行了分析宣传活动,采取积极措施,控制和逐步消减弃水问题。共推进3户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完成交易360.52万千瓦时,为企业节省成本61.78万元。
附件: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度表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U02017080940649572970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