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批准实施金平县2012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请示》(金农综改办〔2012〕4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2012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2个。其中,村内道路硬化26个,文化体育设施建设16个。项目总投资1987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255万元。财政奖补资金实行报账制,项目验收后一并清算。
二、请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步伐,确保我县2012年第一批项目于2013年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对不能按时竣工验收、以旧充新、弄虚作假骗取套用财政奖补资金的乡镇,将全额收回奖补资金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下一年度不再给予安排财政奖补项目。
三、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机制,切实加大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工程的督促检查,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验收并报请县综改办等相关单位给予验收,确保项目工程按时交付使用。
此 复
附件:金平县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批复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