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文件名称:《金平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协组办发〔2024〕5号 )、《金平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2024年长宁区对口帮扶金平县计划外区级资金项目的通知》(金协组办发〔2024〕4号)、《金平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度上海市长宁区街道结对金平县乡镇“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金协组办发〔2024〕6号)和《金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的通知》(金财农〔2024〕70号)
资金文号:金协组办发〔2024〕5号、金协组办发〔2024〕4号、金协组办发〔2024〕6号、金财农〔2024〕70号
资金来源: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
资金规模:6100万元
建设规模:2024年度投入沪滇协作资金6120万元,其中市级计划内5300万元,计划实施8个项目;区级计划外650万元,计划实施6个项目;结对街道“携手兴乡村资金150万元,计划实施12个项目。
建设地点:金河镇、金水河镇、勐拉镇、者米乡、阿得博乡、勐桥乡、大寨乡、马鞍底乡、沙依坡乡、老勐镇、老集寨乡、营盘乡、铜厂乡等13个乡镇
实施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农科局、县文旅、县文联以及13个乡镇
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农科局、县发改局
监督电话:12317, 0873—5226024 (县农科局)
监督邮箱:jpshxm@163.com (县农科局)
通讯地址: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金平县河东南路247号)
邮政编码:661599
附件:1.《关于启动实施2024年长宁区对口帮扶金平县计划
外区级资金项目的通知》(金协组办发〔2024〕4号)
2. 《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实施及资
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金协组办发〔2024〕5号 )《关于下达2024年度上海市长宁区街道结对金平
县乡镇“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金协组办发〔2024〕6号)
3. 《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
的通知》(金财农〔2024〕70号)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金协组办发〔2024〕4号 关于启动实施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对口帮扶计划外区级项目资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