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草案)》听证报告
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5日
一、听证事由
金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听证会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金平县行政中心七楼县发改局会议室举行。
听证会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听证会参加人通过公开自愿报名、部门推荐、邀请等方式产生,分别为消费者、经营者、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等人员参加听证会,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对听证会进行报道。
本次听证会由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黄超主持,按听证会议程,听证会代表审阅了听证相关材料,对《金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听证会参加人均同意《金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草案)》,其主要理由是:
为加强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有序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保证城区道路的安全畅通,合理规划和确定收费标准,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保障路权兼顾,制定合理的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对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和规范停车服务有重要的意义。
(二)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建议车位设置方案作为附件附在本实施方案后;建议补充增加实施收费的区域范围图。
2.方案内容增加关于摩托车、电动车等收费管理;明确市政道路内摩托车位是否取消或者收费,若收费,请明确收费标准。
3.关于新能源汽车免费停车2小时是否有法律依据,执行时长是否文件充分,建议明确新能源车免费2小时停车服务是在同一个车位免费停放2小时还是在一天内免费2小时。
4.公益性停车位规划,设立机关办公人员停车位是否划定,办公区域内停车位怎么管理,如何收费,运营车辆如何规划停车位,对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如何停放及收费。
5.行政中心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停车难的问题认真研究,能否完善公益性停车泊位,建议延长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时段免费停车时间;建议春节期间辖区内所有临时停车泊位全部免费提供给市民停车。
6.建议延长免费停车时间为20-30分钟,超过则不享受免费停车优惠,计费时长为进入泊车位起计算。
7.建议做好收费公示、公告工作,在有条件的停车泊位点对收费情况进行明码标价公示。
8.在临时停车泊位上停车车辆被损坏如何处理。
9.大车占用多个停车位要如何收费,长期占停车位的僵尸车如何收费管理。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一)建议车位设置方案作为附件附在本收费方案后;建议补充增加实施收费的区域范围图。
收费方案针对的是制定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车位设置方案及区域范围图不建议纳入收费方案。
(三)方案内容增加关于摩托车、电动车等收费管理;明确市政道路内摩托车位是否取消或者收费,若收费,请明确收费标准。
停放于划线的指定区域内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免收停车费。
(三)关于新能源汽车免费停车2小时是否有法律依据,执行时长是否文件充分,建议明确新能源车免费2小时停车服务是在同一个车位免费停放2小时还是在一天内免费2小时。
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1〕211号)文件中“(五)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投建的停车设施(场、库、泊位),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
(四)公益性停车位规划,设立机关办公人员停车位是否划定,办公区域内停车位怎么管理,如何收费,对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如何停放及收费,运营车辆如何规划停车位。
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1〕211号)文件中“(一)停车设施经营者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四)对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免收停车服务费。”机关办公人员停车位设置目前无政策依据,不予设置,办公区域内停放在划定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按照收费政策执行。
(五)行政中心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停车难的问题认真研究,能否完善公益性停车泊位,建议延长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时段免费停车时间;建议春节期间辖区内所有临时停车泊位全部免费提供给市民停车。
无相关政策依据。
(六)建议延长免费停车时间为20-30分钟,超过则不享受免费停车优惠,计费时长为进入泊车位起计算。
经过对周边市县的考察后结合我县城市实际,执行20分钟内不收费最为科学合理。
(七)建议做好收费公示、公告工作,在有条件的停车泊位点对收费情况进行明码标价公示。
在收费方案中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在收费点进行明码标价公示、公告。
(八)在临时停车泊位上停车车辆被损坏如何处理。
在收费方案中明确了金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收费,不含车辆临时停放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坏、车辆被盗、物品被盗等损失的费用。
(九)大车占用多个停车位要如何收费,长期占停车位的僵尸车如何收费管理。
大车占用多个停车位按照实际占用停车位据实收费;长期占停车位的僵尸车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相关程序规定,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1月23日,召集县财政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对《金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草案)》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评议,根据意见建议评议情况对收费方案进行修改。
结合我县实际及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评议成员商议,作如下处理:
(一)针对建议车位设置方案作为附件附在本收费方案后及建议补充增加实施收费的区域范围图问题的评议。
收费方案针对的是制定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车位设置方案及区域范围图不属于听证范围,决定不予采纳。
(二)针对方案内容增加关于摩托车、电动车等收费管理;明确市政道路内摩托车位是否取消或者收费,若收费,请明确收费标准的问题评议。
停放于划线的指定区域内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免收停车费,决定予以采纳。
(三)针对关于新能源汽车免费停车2小时是否有法律依据,执行时长是否文件充分,建议明确新能源车免费2小时停车服务是在同一个车位免费停放2小时还是在一天内免费2小时的问题评议。
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1〕211号)文件中“(五)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投建的停车设施(场、库、泊位),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决定予以采纳。
(四)针对公益性停车位规划,设立机关办公人员停车位是否划定,办公区域内停车位怎么管理,如何收费,对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如何停放及收费,运营车辆如何规划停车位的问题评议。
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1〕211号)文件中“(一)停车设施经营者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四)对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免收停车服务费。”决定予以采纳。机关办公人员停车位设置目前无政策依据,不予设置,决定不予采纳。办公区域内停放在划定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按照收费政策执行,决定予以采纳。
(五)针对行政中心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停车难的问题认真研究,能否完善公益性停车泊位,建议延长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时段免费停车时间;建议春节期间辖区内所有临时停车泊位全部免费提供给市民停车的问题评议。
无相关政策依据,决定不予采纳。
(六)针对建议延长免费停车时间为20-30分钟,超过则不享受免费停车优惠,计费时长为进入泊车位起计算的问题评议。
经过对周边市县的考察后结合我县城市实际,执行20分钟内不收费科学合理,决定予以采纳。
(七)针对建议做好收费公示、公告工作,在有条件的停车泊位点对收费情况进行明码标价公示的问题评议。
建议收费经营者在收费点进行明码标价公示、公告,决定予以采纳。
(八)针对在临时停车泊位上停车车辆被损坏如何处理的问题评议。
建议城市综合执法局在收费点公示牌上明确车辆临时停放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坏、车辆被盗、物品被盗等损失的费用处理意见,决定予以采纳。
(九)针对大车占用多个停车位要如何收费,长期占停车位的僵尸车如何收费管理的问题评议。
大车占用多个停车位按照实际占用停车位据实收费;长期占停车位的僵尸车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决定予以采纳。
根据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金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草案)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兼顾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科学、合理的制定金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告执行。同时要求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严格执行批准的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消费者及市场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金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