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
二、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供的各县(市)非法回收拆解线索及新接收问题线索,逐点排查核实,逐点整治处理,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按各部门对应任务分工处理,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各部门政务网对外公开。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联合将相关情况报送州级相关部门。
三、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及各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置的基础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对部分问题处置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举报电话:0873-5305288,邮箱:2979327195@qq.com。
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举报电话:0873-5226035,邮箱:szjpbgs@163.com。
金平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73-304140,邮箱:15126311739@163.com。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举报电话:0873-5224179,邮箱:jphb4179@126.com。
金平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873-5221264,邮箱:34899233@qq.com。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73-3041743,邮箱:jpsjbgs@163.com。
举报信函投递地址:金平县行政中心12楼(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