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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331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拟同意变更金国用(2011)第276号宗地规划用途的公示

  金国用 ( 2011) 第276号宗地位于金河镇前哨南路49号;土地使用权人: 金平宏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地类(用途):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686.35m。经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核查,该宗地2021年土地变更调查地类(三调)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根据土地使用权人金平宏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8日申请,为充分发挥土地利用价值,结合使用权人意见及实际用途,按照《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不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调整的局部修改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纳入总体规划的近期建设规划进行修改。”之规定,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拟同意金国用(2011) 第276号宗地在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规划用途由“城镇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用于精神病院建设 )。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拟同意变更金国用(2011)第276号宗地规划用途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