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前,向社会公开拟作出的批准和不予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现将《滨河东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拟审批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滨河东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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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滨河东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