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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42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金卫发(2022)188号
  • 发布日期
    2022-12-10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康和精神病医院设置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金平康精神病医院的设置申请,经审核,资质合格。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徐有来 

  医疗机构名称:金平康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精神病专科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医疗机构址:金平县金河镇三级站岔路口(金河大酒店) 

  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营 

  床位:70张。 

  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即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向金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3-5228324。    


           

  金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