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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文号
    金环发〔2022〕36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关于2022年第1至3季度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情况统计表公示

  据《云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云环通〔2016〕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5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32号)要求,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将污染源名单、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关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情况统计表(2022年第1至3季度)》予以公示。 

  附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情况统计表公示(2022年第1至3季度)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2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情况统计表公示(2022年第1至3季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