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金平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2022年上海市长宁区对口帮扶计划外新增资金项目的通知》(金沪滇办发〔2022〕5号)、《金平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上海市援建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通知》(金协组办发〔2022〕1号)、《金平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市长宁区街道结对金平县乡镇“携手奔小康”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金协组办发〔2022〕2号)、《金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金财农〔2022〕44号)。
资金文号:金沪滇办发〔2022〕5号、金协组办发〔2022〕1号、金协组办发〔2022〕2号、(金财农〔2022〕44号)
资金来源:上海市长宁区对口援建资金
资金规模:6100万元
建设规模:2022年度投入沪滇协作资金6110万元,其中,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个,投入资金2450万元,占40%;产业发展项目9个,投入资金3220万元,占52.8%;培训项目4个,投入资金95万元,占1.57%;其他2个,投入资金35万元,占 0.56%。劳务协作项目1个310万元,占5.07 %。
建设地点:勐桥乡、大寨乡、马鞍底乡、沙依坡乡、阿得博乡、勐拉镇、者米乡、老勐镇、铜厂乡、营盘乡、老集寨乡等12个乡镇
实施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以及12个乡镇
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农科局、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0873—5221136 (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邮箱:jpwyfp@126.com (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金平县乡村振兴局(金河镇河东南路10号)
邮政编码:661599
附件:1.关于启动实施2022年上海市长宁区对口帮扶计划外新增资金项目的通知(金沪滇办发〔2022〕5号)
2.关于下达2022年度上海市援建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通知(金协组办发〔2022〕1号)
3.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市长宁区街道结对金平县乡镇“携手奔小康”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 (金协组办发〔2022〕 2号)
4.关于下达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金财农〔2022〕44号)
相关附件:
附件【金协组办发〔2022〕3号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