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云环通〔2016〕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5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32号)要求,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将污染源名单、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2年第三季度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情况统计表》在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022年第三季度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情况统计表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