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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691
  • 发布机构
    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平县自然资源局、金平县统计局
  • 文号
    金自然联发〔2022〕3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3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金平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州的工作安排,及《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金政发〔2018〕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县组织开展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历时3年,5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1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我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0363.62公顷(755454.3亩)。其中,水田6361.39公顷(95420.9亩),占12.63%;水浇地6175.05公顷(92625.8亩),占12.26%;旱地37827.18公顷(567407.7亩),占75.11%。金河镇、金水河镇、铜厂乡、勐桥乡、老集寨乡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7.15%。 

  全县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34.14公顷(14012.1亩),占全县耕地的1.8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227.75公顷(18416.3亩),占2.4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310.02公顷(79650.3亩),占10.5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550.96公顷(203264.4亩),占26.9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9340.75公顷(440111.3亩),占58.26%。 

  二、种植园地49222.70公顷(738340.5亩)。其中,果园10701.11公顷(160516.7亩),占21.74%;茶园577.03公顷(8655.5亩),占1.17%,橡胶园36858.28公顷(552874.2亩),占74.88%,其他园地1086.28公顷(16294.2亩),占2.21%。种植园地主要分布在金水河镇、勐拉镇、者米乡、勐桥乡、老集寨乡,占全县种植园地面积的81.46%。 

  三、林地220229.34公顷(3303440.1亩)。其中,乔木林地205325.02公顷(3079875.3亩),占93.23%;竹林地2301.21公顷(34518.2亩),占1.04%;灌木林地6708.21公顷(100623.2亩),占3.05%;其他林地5894.90公顷(88423.5亩),占2.68%。金河镇、金水河镇、者米乡、马鞍底乡、勐桥乡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1.42%。 

  四、草地9002.16公顷(135032.4亩)。我县草地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金水河镇、勐拉镇、老勐镇,占全县草地面积的50.20%。 

  五、湿地411.13公顷(6167.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仅涉及一种湿地,均为内陆滩涂411.13公顷(6167.0亩)。湿地主要分布在金水河镇、勐拉镇、者米乡、营盘乡,占全县湿地面积的46.9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357.88公顷(95368.2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44.71公顷(6670.7亩),占7.00%;村庄用地4962.43公顷(74436.5亩),占78.05%;采矿用地763.82公顷(11457.3亩),占12.0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6.92公顷(2803.8亩),占2.94%。 

  七、交通运输用地3951.19公顷(59267.9亩)。公路用地1403.66公顷(21054.9亩),占35.52%;农村道路2547.53公顷(38213.0亩),占64.4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41.63公顷(44124.5亩)。其中,河流水面1862.55公顷(27938.3亩),占63.32%;水库水面774.53公顷(11618.0亩),占26.33%;坑塘水面104.27公顷(1564.1亩),占3.54%;沟渠113.27公顷(1699.1亩),占3.85%;水工建筑用地87.01公顷(1305.2亩),占2.96%。勐拉镇、铜厂乡、勐桥乡、老集寨乡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49.7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